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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首届“阳光书画家”电视网络大奖赛
[ 2007-6-13 8:31:00 | By: qwert56yuiop ]
 
天津市首届“阳光书画家”中国书、画艺术作品电视网络大奖赛
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由天津市书画艺术鉴赏协会、《中国书画报》社、天津市禹舜书画艺术公司等联合举办天津市首届“阳光书画家”中国书、画艺术作品电视网络大奖赛。
一、此次活动的特色:
(一)阳光:

1、全程透明的网络展示方式,使每位参赛者的作品,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展示及评审情况,随时随地地展现在众人面前。以科学的手段,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性。
2、全程透明的专业评审和大众评审相结合的互动参与方式,使每个人都有参与评审的机会。以科学的方式,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性。
3、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同时,专业书画评委严格的作品审核,以科学的态度,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性。
(二)普及:
1、网络无疆域的参、评方式,保证了参赛者和参评人员,随时随地、畅通便捷、广泛参与。
2、网络视频、电视及平面媒体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地调动参赛者和参评人员的积极性,也扩大了书画知识的受众。
3、对短信参评人员的奖励方式,是对参评人员的真实回报,以实效的手段保证参与的广度,也保证了参赛书画作品及评审人员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和谐
1、参赛对象为书画艺术爱好者,不受年龄,职业,区域限制。使各层次的书画艺术爱好者,都能受益。书画专业人士能找准创作方向;老年书画爱好者更能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学生、老师能教学相长、成就机会宽广;书画从业人员的真品收藏途径通畅,等等。
2、参评的广泛性、大众性,使得人为控评的可能性为零。也保证了公正、公平。再加上全程透明的公开,使评审的结果,成为了制度规则的完善,人为因素大大减弱。
3、知识、趣味性贯穿活动始终,使人们在比赛中,得到启迪和娱悦。
4、健康积极向上的作品及作者立志故事视频,已超出了单纯比赛的意义。
二、参展对象
书画艺术爱好者,不受年龄,职业,区域限制。
三、征稿内容
1、参赛作品分为中国画和书法,每人限3幅作品,新旧作品均可选送,无须装裱。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本人创作;参赛作品必须保证质量,若因参赛作品抄袭或仿冒等成绩作废,后果自负。举办方有权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2、参赛者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上作者姓名,标题,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等。
3、其内容要求,高雅清新,积极健康,自主创作,形式自由。有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作者参赛资格。作品由作者拍成照片邮寄到大赛组委会,或制作成宽度为700px,分辨率为72dpi,格式为.jpg的电子文档图片,文字为.doc、.rtf或.txt格式的电子文档,传到大赛组委会的电子邮箱。
4、参赛费用为60元人民币(通联、评选费用等)。成为天津市书画艺术鉴赏协会会员的参赛作者免参赛费、通联、评选费用等。
海选阶段,2007年5月8日起,所有收到参赛费和全部资料的参赛者作品,经审核通过后,都将在收到全部资料三日内按时间顺序在大赛指定网站上刊登并公布编号,供大家进行网络、短信和专家综合评审。
5、请将原作作品自送、挂号或特快专递到大赛组委会,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阳光书画家”字样,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画面相同)、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附寄简历(200字左右,包括年龄、民族、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草书和篆书释文及近照(两寸照片2张)。
复赛、决赛阶段,入选作者须重新提供各一幅作品,作品图片将被以原编号重新以综合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大赛指定网站上展示介绍,各阶段结束后,分数自动清零。同时以视频形式同步展示全部入选作品和作者简介以及各阶段比赛评选活动过程(开幕式以新闻发布会形式;最后决赛及颁奖以电视晚会形式进行)。
6、参赛作品请以挂号形式寄出,以防丢失。
7、视频形式展示大赛作品及评审活动,以便于大众参评及监督。
8、成为天津市书画艺术鉴赏协会会员的具体办法及享有的权益,可向天津市书画艺术鉴赏协会咨询。
四、作品评审
(一)2007年5月8日,开始仪式。随即广告宣告开始。
(二)、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7月31日12:00。
海选(所有报名的作品图片,网上编号展示,大众通过网络、短信及专业评委投票)期间通过新闻形式,发布此阶段的及时信息。7月31日,从海选的作者作品得分从多到少依次取足书、画各300—500名进入初赛。公布海选结果进入初赛名单;
(三)、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12:00。
初赛(依据网络、短信及专业评委的评选结果,确定入选复赛作品作者)进行书、画各5场初赛,每场书、画各60-100人,期间通过视频、新闻等形式,发布及时信息。9月1日至9月6日为专业评委评选时间,9月7日公布初赛结果进入复赛名单;
(四)、2007年9月8日至2007年10月31日12:00。
复赛(从入选作品中,通过网络、短信、专业评委的评选结果,确定优秀作品书、画各60名展示)期间通过新闻形式,发布此阶段的及时信息。10月31日专业评委评选,10月31日24:00前,公布复赛结果进入决赛名单;
(五)、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12:00。
决赛(从优秀作品中,通过网络、短信、大众评委及专业评委的评选结果,确定书画、书法各10名展示)期间通过新闻形式,发布此阶段的及时信息。11月10日,大众网评短信评选、专业评委及大众评委现场评选十佳排名及颁奖的仪式。
五、评选奖励
1、本次大赛通过海选阶段进入初赛的选手均被授予首届“阳光书画家”电视网络大奖赛作品入选证书。作品免费长期在大赛指定网站上展示。
2、初赛阶段-------中国书、画选手各300~500名。
3、复赛阶段-------中国书、画选手各60名。
4、本次大赛大众评委书画、书法各60名,由未入决赛的优秀作品作者及新闻工作者组成;专业评委代表由天津市书画专家组成。
5、本次大赛分书法、国画两组进行评奖每组设:
⑴ 国画组:金奖1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银奖3名,各奖金1万元人民币。铜奖6名,各奖金2千元人民币。优秀奖50名,各奖金2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⑵ 书法组:金奖1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银奖3名,各奖金3千元人民币。铜奖6名,各奖金1千元人民币。优秀奖50名,各奖金2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⑶ 另外设立大众评选奖,从参与评选的大众中,最终选出书法、绘画各一名最佳优秀参评奖,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每周优秀参与奖1名,各奖金2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每月优秀参与奖1名,各奖金5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每季优秀参与奖1名,各奖金1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奖品)。
⑷ 所有获奖作品长期在天津市书画艺术鉴赏协会网站上展示。
⑸ 所有获奖作者享有成为天津市书画艺术鉴赏协会会员的权利。
⑹ 所有获奖作者享有参加天津市书画艺术鉴赏协会组织的国内外活动的优惠待遇。
⑺ 所有获奖作者将获赠此次大赛优秀作品集一本。
⑻ 本地获奖者凭身份证及获奖号码手机领奖。外地获奖者传真身份证及获奖号码手机资料,经举办方核实后邮寄给获奖者。
6、所有奖金涉及税金由举办方如数代扣代缴。
六、声明事项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举办方具有出版、发行、组展、收藏等权利。
七、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以到达日为准,由于须审核和上传时间,所以提前一周即在2007年7月24日之前寄到,如果超过到达日期将无参赛资格,作品及报名费退回;以后各阶段的作品也以到达日期即2007年9月23日和2007年10月24日为准,如果超过到达日期将无参赛资格,作品退回,有望进入下阶段的作者也应该提前准备下阶段的作品)。
八、有关活动的进程、具体安排、临时变动或未尽事宜随时在大赛指定网站、《中国书画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九、法律顾问:杨东风
十、投稿和汇款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38号(百脑汇大厦)2317
单位名称:天津市书画艺术鉴赏协会 邮编:300190
E-mail:ysshys@126.com
网址:www.ysshys.com.cn
www.中国书画家.中国 www.天津书画网.中国
电话:022---58697488 联系人:金先生 暴先生
手机:13132547005 13682136626



天津市首届“阳光书画家”中国书、画艺术作品电视网络大奖赛  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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